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蚌埠市银河贸易有限公司防火门供应商入库
2.入库范围: 防火门供应商库类别,满足我公司防火门采购需求
3.服务内容:负责招标人所需的防火门(规格型号: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的供货、质量检测、包装、运输、保险、现场装卸等工作。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最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招标人的要求确定。
4.入库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4.2信誉要求:(1)申请人近三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截图,截图清晰,格式自拟,查询对象为企业);(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处于处罚期内;(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4)投标人没有正在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5)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6)投标人未有商业贿赂记录;(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8)投标人未涉及大量诉讼案件的。
4.3入库供应商近三年内应具备至少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入库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为集中入库时间,逾期视为放弃。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材料:
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我公司将对提交的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详细见附件1):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入库申请承诺函及入库申请表;
2.1.需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公章;
2.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项目业绩汇总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现场照片、合同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提供其他的相关资料;
3.以上文件须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骑缝公章。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须准备好原件备查。
四、入库供应商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法接受委托,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入库供应商自身经营范围与资质符合相关要求的,按我公司相关程序,优先承担我公司相关业务;
(二)依法独立进行相关业务活动,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非法干预;
(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地方政策法规以及我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四)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合法,符合行业技术标准;
(五)遵守我公司的管理制度,接受和协助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或举报发现的违法违规和不正当行为;
(六)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告知我公司;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入库供应商的管理
供应商库实行退出机制动态管理,入库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清退出供应商库,三年内不得申请重新进入供应商库:
(一)供应商在企业资质、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二)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处罚或处理的;
(三)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四)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因弄虚作假骗取业务资格的;
(五)供应商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的;
(六)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转包、行贿等行为的;
(七)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拒不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
(八)供应商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的;
(九)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重大失误,导致我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
(十一)因供应商原因,所分包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或环境事故的;
(十二)供应商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的;
(十三)其他违反的情形,达到清除出供应商库条件的。
六、入库方式
本次入库采取现场申报的方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相关入库材料递交至蚌埠市银河贸易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蚌埠市银河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蚌埠市南山豪生大酒店西北侧裙楼三层
联 系 人: 陈经理
联系电话: 18555521865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入库公告在集团有限公司官网(/index.aspx)上发布。